2013年年底,我与女朋友认识比较特殊,她是做销售的。第一次认识是买她的产品,因为需要顾客回访互相留了电话。
我每天给她发信息~打电话~慢慢的一来二去我渐渐对她产生了好感~在我的强烈攻势下,她同意我的追求。
她真的是个非常好的女孩!工作勤奋努力,家务也收拾井井有条!孝顺父母~长相得体大方~一头齐腰长发。
最让我感动的是,有次看她手机,发现没有安装微信!我打趣说现在的人不玩微信就太out了,她回答我永远记得:微信摇一摇功能太低俗不堪了,所以我就卸载了。
这么好的女孩让我遇到了。家人朋友也为我高兴…都说你几辈子修来的福气,找到这么好的女孩。我也暗暗窃喜!
因为她家离市区比较远,她就在离工作不远的地方租了间公寓!
她自己一个人不方便也不安全,所以叫我去她公寓住,因为我学习过传统文化,知道婚前同居的危害,所以打算婚前禁欲,也是对她负责,我很理智,我们约法三章:分房而睡,不能过分亲密。
本来相安无事,过了一段时间,有天晚上,下班我去她房间,因为太困了,就决定睡在她床上,心里想反正不会破戒,我定力强,可是后来……
第二天,她认真的对我说:你一定要娶我!我拍拍胸脯说:我保证!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记得有天她突然发信息“我怀孕了”,我很吃惊,但是因为她是我确定的人,所以我们决定结婚!
2014年4月份左右~我们互相见了双方的父母,她父母挺喜欢我的~我父母也特别稀罕未来的媳妇,订好了婚期~本来以为事情能顺利进行!没想到这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平静。
美国新泽西州罗杰斯大学的教授,大卫·波彭诺和巴巴拉·D·怀特赫德,对同居关系进行了一项长期研究。研究显示,经同居而成的婚姻,比未经同居而成的婚姻离婚率高46%。而且,同居时间长,更不易接受婚姻约束,不结婚的可能性更大,因此关系的破裂比例也比婚姻关系的破裂比例更高。事实上,各种调查都显示出同样的结果:先同居,反而更易分手。
婚前性行为消福报太快,果报也太迅速。之前好好的,突然她家不知道听了什么不利于我消息~(邪淫感召恶名,恶声)!不同意我们,嫌弃我!把我们的婚期推迟!
她因为怀孕期脾气会暴躁,加上父母的压力,使她的情绪波动很大。我也变了!变得不再关心爱护她!基本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有次我们吵得太严重了我说:这辈子我也不会娶你这样的女人!
现在我们合不来,分不开,放不下却又不得不面对。
2014年5月份我们又大吵了一架!我一怒之下,说你爸妈不是不同意吗?你也不是不结婚!去医院人流,她楞了下,哭着收拾东西,但是进医院时我就后悔了,我又对她说孩子不要打了。她说不可能!你伤透了我的心!
未婚同居为一种典型的邪淫,天地鬼神皆恶之,非随顺天地自然之道,必定感召福报极快消耗,两人本有之善缘转化为恶缘,继而带来挫折、坎坷、困苦、吵架,相互伤害,最后往往很多都是无可奈何分离的局面收场。即使两人结婚,婚姻的幸福也大打折扣。
随着她被推进手术室!我意识到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让我无情的扼杀了!
当时我眼泪一直忍不住,曾经是幸福的,现在是残酷的,思绪万千的场景涌上心头,心中只有那说不出的酸痛与无奈!
我痛苦的闭上眼睛幻想逃避现实,这是一场恶梦,可是睁开眼来,还是冰冷的医院~还是无情的我,站在手术室门外!
我找一个又一个逃避的理由,让自己心安理得,却不知如何翻过这堵墙,才能消除这罪恶!
某某我对不起你!我对你造成了这一生难以修复的伤害!你给了真诚的爱!我却给了你伤害!我愿意接受因果的惩罚!真心祝愿你一定要幸福要过得比我好!
孩子我对不起你,都怪我,没有想到婚前性行为会如此的消福,果报来的如此猛烈,迅速!
在这1000多个日夜里我曾无数次幻想你在我身边…嬉戏打闹
也无数次幻想看着你一天天长大~从调皮捣蛋鬼变成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看着你成家立业~幸福的生活!
因为失去了你,我感受到心灵与肉体的万般痛苦!
孩子,我深深的忏悔!原谅我的无知,在你还未来到这个世上之前就让你离开了。我已经给你想了一个好听的名字,但是我却无情的把你抛弃!一直以来这是我心中最深的痛....愿所有男女别再因无知而堕胎。愿所有堕胎婴儿得以超度!
一失足成千古恨,青年男女一定要守住自己的第一道关口,远离邪思邪行,只有我们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我们;我们自爱,别人也会爱我们。守住自己的关口,才能找到真正爱护我们的那个人,相互扶持,相爱一生,享受幸福美满的天伦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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