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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真堪布:2011百日共修 因果不虚(四)

发布时间:2024-08-11 03:02:52作者:金刚经注音网
达真堪布:2011百日共修 因果不虚(四)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今天还是学习因果不虚。前面讲了,我们所感受的一切都是业,快乐是因为业,痛苦也是因为业。感受快乐是因为往昔修过善业,遭受痛苦是因为往昔造过恶业。都不愿意感受痛苦,都想获得安乐,享受快乐,那就要断恶行善。行持善业,是改变命运、脱离痛苦、获得安乐的方法。我们断除了恶业,行持了善业,就可以永远脱离痛苦,永远获得安乐。这是真实不虚的,大家一定要深信这样的规律和真理,这叫因果正见。

佛在经中讲:“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我们虽然知道佛的这个教言,但是都没有照做。我们学佛修行,就是要“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恶业与善业的表现形式有各种各样的,我们要从基础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再微不足道的恶,对我们的伤害也会非常大,因此不能做;再微不足道的善,对我们的利益也会非常大,因此要尽力行持。

这几天我们一直在讲十不善业和十善业。十不善业指身的三种不善业,口的四种不善业和意的三种不善业。

今天讲第二种身恶业——偷盗,也叫不与取。主要指将不属于自己的,属于别人的财物、受用等,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在对方没有给予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渠道、手段据为己有。

同前面讲的杀业一样,完整的偷盗也要具备四个条件,也叫四分支或四因素:对境、动机、行为、结果。

第一,对境。一指属于他人的受用;二指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

他人的受用不仅指财物,也包括如名气、地位,好的机缘等。若是据为己有了,也属于偷盗。

第二,动机。动机有善意和恶意的。恶意是因贪心、嗔恨心或在愚痴的状态下进行的偷盗与不与取的行为。善意是指为了度化他,为了断除他内心的贪着,或者替他积累资粮,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偷他的东西替他做功德,或者令他断除对这些受用的贪着,或者阻止对方拿这些受用或财物去造弥天大罪。

大乘佛法里有对善意的偷盗行为的开许。这是一种特殊情况,自己使用温和的方式,在无法解决问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这种手段,但前提是第一不是为自己,没有丝毫自私心;第二能够利益对方。

通常情况下,偷盗行为是在贪、嗔、痴的状态下,或许还掺杂了一些嫉妒、傲慢等烦恼。故意做与无意做也不一样,在无意当中或者自己不明白的情况下,有一些不与取的行为或结果,不会犯完整的偷盗业;如果是故意和恶意地做,就是有发心,便是犯了一个完整的偷盗业。

第三,行为。自己亲自做,让别人做,随喜他人做,运用权力和势力不择手段地做,都属于不与取的行为。不与取有三种:权威不与取、盗窃不与取、欺诳不与取。

一、权威不与取。指运用自己的权力和势力,比如以前的国王、大臣等,派军队等在明处抢别人的东西及受用。这种情况目前很少,多见的是利用职务、权力收受贿赂、偷税漏税、占别人便宜。

二、盗窃不与取。主要是指在暗处通过各种手段,偷偷摸摸地将他人的东西据为己有。

三、欺诳不与取。主要指利用一些诈骗等手段,将他人的受用、财物据为己有。《大圆满前行引导文》里讲到,在一般情况下,做生意除了邪见和邪淫,其他身口意的恶业都具备了(现在的生意场上,恐怕邪见和邪淫这两个也具备了)。那是不是不能做生意了?也不是。这里主要是指以不正当的行为和手段做生意。做生意应该遵循正当的规则和方法,这样不会有罪过。如果想欺骗、糊弄他人,使用一些不正当、不合法的手段,就会导致这样的罪过。

现在是混乱与颠倒的年代,但是我们不要为了自己的一点点的利润与利益做生意,而是发心为众生提供方便。这样不会有任何罪过,因为发心是纯正的,清净的。有付出就有回报,有了利润是自然的、正当的、应该的。但是你不能特意去求回报,不能为了回报欺骗他人,忽悠他人,这种想法与心态是不正常的,是恶念,肯定有罪过。

这几天一直在讲因果,但不是什么也不能做,什么也不许做了,不然你们这些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回去就无法生活、工作、生存了。所以发心很重要,任何事情都要先发心,然后再做。

圆满这样的恶业要具足好多因素与条件,否则也不会造业,或者造业了业也不会圆满,不会很严重。修行就是转念,若是不转念处处都是造业,事事都是造业;若是转念都是修行。转念不容易,要有正确的发心,要有清净的心态,一步一步地来。

我们都是凡夫,要做到没有一点恶念是不可能的,但我们现在可以以妄止妄,以毒攻毒,慢慢地我们就可以获得智慧,再去做一些无漏的善根。我们在没有获得智慧,没有开悟证悟之前,只能这样了。我们现在做不到不犯错,不犯戒,但是我们可以忏悔。如果连忏悔都做不到,就不是修行人了。我们和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时刻都在造业,但是他不知道自己造业,更不可能反醒、忏悔。

佛法是圆融的,佛法不可能给你带来压力,也不可能给你带来烦恼。善恶的标准有好多种,你根据自己的修行层次定标准,衡量、要求自己。作为一个凡夫、一个初学者,拿佛菩萨的那种境界,那种善恶标准来衡量、要求自己是不应该的。我们现在还做不到、达不到那样的境界与标准,那是我们努力的目标与方向,最终一定会达到、会做到的。昨天讲过,密宗有密宗的善恶标准,显宗有显宗的善恶标准,大乘有大乘的善恶标准,小乘有小乘的善恶标准,也有属于世间一般的善恶标准。一点一点地要求自己,不会有压力的。一下子就达到标准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都要明白、知道这些道理,一步步地做。

第四,结果。结果就是指自己心里明白了、知道了,已经是属于自己的了,或者自己已经得到了,有这样的想法、念头的时候,就圆满了偷盗的一个罪业。具足这四种条件,就会犯不与取这样的一个罪业、恶业。

偷盗与杀生一样,也要感受四种果报。

第一,异熟果。就是在恶趣里感受地狱、饿鬼、傍生的痛苦。

一、以嗔恨心偷盗。为了伤害对方,为了报仇而去偷盗。

二、因贪心而偷盗。这种情况很多,贪财物、权力、势力。

三、在愚痴的状态下偷盗。在外道的一些修法里有把偷盗当作一种善业或修行的。还有不是以嗔恨心,也不是以贪心,就是盲目地跟着别人做,在愚痴状态下进行的偷盗。

一般的情况下,以嗔恨心偷盗的,异熟果是下地狱;以贪心偷盗的,投生为饿鬼;在愚痴的状态下偷盗的,投生为傍生。嗔恨心是堕落地狱的因,贪心是堕落饿鬼的因,愚痴是堕落傍生的因。也有特殊情况,罪业的轻重根据烦恼的程度、动机的大小,次数的多少而定。烦恼分重的、中等的、轻的;动机的大小与心态,是否有畏惧感和羞愧心都有关系。如果把抢、偷、骗当做本事,就是没有一点畏惧感和羞愧心,这种是动机极大的。次数不是一两次,而是经常性的,次数越多恶业越重。根据烦恼的重轻程度,动机的大小,次数的多少,偷盗也分上品、中品、下品。上品的下地狱,感受地狱的痛苦;中品的投生饿鬼,感受饿鬼道的痛苦;下品的转生为畜牲,在傍生道里感受痛苦。

我们现在学佛、修行了,虽然还做不到诸恶莫作,做不到不犯任何戒律,但是我们不能跟普通人一样。我们可以有烦恼,但是不能太粗重;可以有动机,但是不能太恶劣,应该有畏惧心与羞愧心。你在上师三宝面前,在父母众生面前,立过多少誓言,下过多少决心,说过多少坚定的话,但是都没做到。欺骗了上师三宝,欺骗了父母众生!应该有羞愧心!

次数方面也要注意,虽然现在做不到彻底不犯错误、不犯戒律,但是应该少犯,这样后果也不会太严重。有些人虽然学佛了,但是一点都不在乎,非常随便,这样还不如不学佛,不学就不会拿佛法来造业了。

异熟果主要是果报成熟在三恶道里,在三恶道里感受痛苦。一旦堕落恶趣了,想出来非常难,即使出来了,投生为人了,还要感受三种果报。

第二,等流果。有同行等流果和感受等流果。同行等流果就是沿袭过去的串习、习气与恶习,从小就喜欢骗人,有偷鸡摸狗这些行为。感受等流果是指受用非常贫乏,即便有一点财产,也会被人抢走、偷走、骗走,或与敌人共同享用。如果现在贫困,一无所有,没有别的原因,就是自己前世偷盗的果报。虽然也想赚钱、发财,起早贪黑地积累财富,但始终赚不到钱、发不了财。虽然同样上班、工作、做生意,但是有些人有钱,有些人没钱;有些人能挣到钱,有些人挣不到钱;有些人能发财,有些人不能发财。甚至有些人非常辛苦,但始终赚不到钱、发不了财,反而还十分贫困。

有些人虽然没做太多的事情,没有太多的付出,却发财了、赚钱了。很多人认为老天爷不公平。其实,不是老天爷不公平,都是自己的因果。人家前世布施修福,你前世偷盗,结果能一样吗?有些人,虽然有一点点钱,或者有一些其他的物质、财物,但是,要么被别人抢走了,要么被别人偷走了,要么被别人骗走了。有些人想不通,“这么多人,为什么不骗别人,偏偏骗我呢?”这不是无缘无故的,是有因缘的,都是自己的因果。

佛法讲近因和远因。凡夫只能看到近因,看不到远因。主观上的一些因缘我们看不到,只能看到客观上的一些因缘。这些都是偷盗的果报。有些人拼命地赚钱、积累钱财,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用、舍不得穿、舍不得花。但是突然生病了,或者有事了,全部花光了。这也是因果。想发财、想赚钱,就要断恶行善,特别是要断除偷盗。不抢、不偷、不欺骗、不诈骗。通过不正当的方式得到一些东西,都属于偷盗,都是有果报的。也许没被人发现,或者是走后门了,侥幸躲避了法律的制裁,但是你逃不脱因果的制裁。你即使拥有了也是暂时的,长远看只能给你带来灾,不可能给你带来幸福!

你拥有的这些也许是福,也许是祸。抢来的、偷来的,肯定是祸,只能给你带来灾难,不可能给你带来幸福与快乐。我们看很多人的经历,就一目了然了!这样得来的钱财,将来都要感受严重的后果。所以我们不能再迷茫、再糊涂了,应该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福。财富不是福,法福才是福。精神的享受才是最大的享受,内心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自己修来的财富或财产才是福,抢来的或诈骗得来的,不是福是祸!不要说未来世,即使在现世也不可能得到幸福和快乐,只会遭遇灾难!不相信就看看。

我们的心胸狭隘、目光短浅,什么都考虑不周、看得不透。用佛法、用智慧看得全面一点、透彻一点,你才能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福或祸。现在好多人,虽然要权力没权力,要财富没财富,但是每天都能沉浸在佛法的光明中,感受着佛法的甘露,这种快乐是无比的。世间再多的财产,再大的权力,再高的地位,也无法与之相比! 有权力的人有很多,有钱财的人也有很多,但是他们的内心有快乐吗?有安宁吗?活得轻松、自在吗?不可能的。我们在一天当中获得的轻松,他们一辈子都不会有;我们在刹那当中得到的快乐,他们一辈子都不会得到。大家应该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什么是真正的快乐。

要想转变命运,就要在取舍善恶上下功夫,断除偷盗。想赚钱、发财,就要修舍心,有舍才有得。身体、受用、善根、功德,都要做布施。断除对身体的贪执,把身体施给众生,做利益众生的工具;把受用施给众生,断除对受用的贪执;把善根布施给众生,断除对善根的贪执。这就是改变命运的方法。

第三,增上果。主要是成熟在外境上。就是所在的地方非常贫困。如果是农民,播种了却没有收获;种植果树却不结果子。在城市里生活的人命运也都不一样。单位和单位也不一样,有些单位能挣钱,发很多的东西;有些单位不挣钱,甚至倒闭了,这都是偷盗的果报。偷盗的人到哪里会影响哪里。如果老板有神通就好了,一观察这个人以前偷盗过,就不录用他,免得公司倒闭。有些人找不到工作,即使找到了工作也拿不到工资,这也是偷盗的结果。有些人有一些财产,但是危害重重,经常被偷、被抢、被骗。为什么生于这样的地方,有这么多外在的违缘和障碍?都是自己前世偷盗的结果。

现在有些人想通过换单位、换地方改变这些,不可能的。这种人换单位也没有用,到哪里都是这样,这是自己的命。有些人一听说他人出国,在国外能赚好多钱,贪心就上来了,也想办法出国赚钱,结果没赚到钱就回来了。有的人听说做某某生意赚钱,就急着借钱、贷款,没等做起来,这个项目就不行了。这个时候就想不开了:“我怎么赶上这个时候呢?怎么没赶上前两年能赚钱的时候呢?借的钱、贷的款还不上只能干着急。

第四,士用果,造的恶业能日日增长、世世增长。若是不忏悔,将感受巨大的痛苦。我们真是非常有福报、非常幸运,遇到了佛法,知道忏悔,忏悔了罪业就不会增长了。若是不忏悔,罪业刹那间都不会停止、会不断地增长。将来要感受巨大的痛苦。

这是偷盗的四种果报。现在抢或偷的人应该很少,但是欺骗和诈骗的人多一些。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再注意,不要犯偷盗罪,否则就要感受这四种果报。

第三,邪淫。圆满邪淫罪业也需要四个条件:对境、动机、行为和结果。邪淫的过患特别严重,而且对毁坏其它戒律有很大的影响。出家人应该彻底断除这种不净的行为;在家人主要是断除与夫妻之外的人发生不净行为。另外还有非人、非时、非处、非境、非时、非法和非量。

(1)非人。与家族七代之内的亲属有不净行为都是邪淫;与父母兄弟姐妹、僧尼有不净的行为也属于邪淫;与别人已经支付了钱财的人,或未成年的少男少女有不净的行为也是邪淫。

(2)非处。在密处以外的地方,比如在口腔、肛门有不净的行为(包括用手)也是邪淫。

(3)非境。在父母、老师、上师、僧众附近(能听见、看见的地方),在佛像、佛塔、佛经等三宝所在的地方有不净的行为都是邪淫;身上带着佛像(包括佩戴系解脱、加持品)做不净的行为也是邪淫;在人群当中(众人聚集处),或在有光线的地方有不净的行为也是邪淫。

(4)非时。在白天、受持斋戒日(包括佛菩萨的圣诞、成道、涅槃日)、哺乳期、妊娠期、月经期、患病期间、产妇尚未完全康复期间和伤心忧愁之时有不净的行为,都是邪淫。

(5)非法。通过殴打、强暴等手段发生不净的行为,也属于邪淫。

(6)非量。一夜之内做超过五次以上的不净行为,也是邪淫。

邪淫也要感受四种果报。若是以嗔恨心做不净的行为,如为了报仇、羞辱对方、伤害对方等,一般的情况下要下地狱,感受地狱的痛苦。若是以贪心,转生为饿鬼,感受饿鬼的痛苦。若是在愚痴的状态下,如有的外道把这样的不净行当做修行,认为是行善,这样要投生为傍生,感受傍生的痛苦。在贪嗔痴状态下进行的不净行为,都是恶业。

一、等流果,在恶趣中感受痛苦很难出来。一旦出来了,投生为人的时候,还要感受等流果。等流果有同行等流果和感受等流果。同行等流果,这些人从小就喜欢邪淫。就是过去世中的串习、习气。感受等流果是夫妻不和、长相丑陋。现在的很多夫妻,今天结婚,明天就闹离婚。说是感情不和,实际上这仅是近因。远因就是自己往昔造的邪淫的恶业。

现在的夫妻越来越没有感情,越来越不和睦了。就是邪淫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流行的缘故。现在的夫妻都是互相利用,没有别的。想踹掉就踹悼,想离婚就离婚,根本没有感情。都是造业!夫妻不和,婆媳不和,家庭关系处理不好,都是邪淫的果报。邪淫的罪过非常严重,容易犯其它的戒律。淫欲是轮回的根,淫行是轮回最重要的缘。

相貌丑陋,就是看着不顺眼、不顺心、不好看。现在的夫妻相见时就像见到杀父仇人一样,互相反感、讨厌。相貌丑陋不一定是长得难看。你这么反感他、讨厌他,为什么还要结婚呢?就是颠倒,受业力的牵引,没别的。有些人想离婚,但是还离不了;有的不想离婚,但是还离了。学佛修行人是不应该勉强的,这都是因果!业力现前了,只能面对、承受,没有别的办法,不是你想离或不想离的事。

以前有人问过,学佛的人离婚是不是犯戒、犯错误呢?不一定,若你是自私自利的,离不离都是错误、罪业。结婚、离婚不是你说了算的,是有因缘的。因缘没有到,想离也离不了;因缘到了,想过也过不下去。

二、增上果。是成熟于外境上的,所居之处臭气熏天、污秽不堪,有令人恶心的粪坑、淤泥等。生活在同一个地区、同一个城市里,但是居住环境却不一样,有的离垃圾堆近、有的离厕所近,有的能经常闻到臭气、臭味,有的能遇到一些不净的物质,这都是前世邪淫的果报。士用果,若是不忏悔,罪业会日日增长,将来感受巨大的痛苦。

这就是身的三种恶业:杀生、偷盗、邪淫。我们是学佛修行人,任何时候都要注意,不能随便。凡夫是颠倒的,把假当成真,把苦当成乐。杀生、吃肉、诈骗、邪淫,看似享受乐趣,其实都是痛苦!我们不能跟他们一样,不能跟他们学,不能这样糊涂,不能再愚痴颠倒了。好好受持戒律,保持三门清净,这种状态下所得到的、所享受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佛是慈悲的,佛是在度化我们,不可能让我们感受痛苦。佛在菩提树下成道的时候,感觉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快乐,然后将这种方法告诉了我们,让我们也感受真正的快乐。

你认为断除这些难,就是因为没有看破,没有看透世间,没有看透缘法。这些都是痛苦的、无常的、虚假的,没有什么可靠的、留恋的。如火坑、如毒蛇窝、如罗刹州。那里没有丝毫的快乐和幸福,只有痛苦。

都是无常的,都在刹那刹那中变,在刹那刹那中生灭,都是空性的、虚假的、如幻如梦的。没有什么可执着的、留恋的、贪恋的,应该全部放下。看破放下就是要看透,知道是痛苦,知道是无常,知道是虚假,这样才能放下。放下就是放下贪欲,放下执着。

身三业,无论是杀生、偷盗,还是邪淫,都是一些粗大的恶业,容易发现,容易断除。难在后面的语业和意业,不好发现,不好断除。

回向: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思考题: 第四讲

1、邪淫的感受等流果是什么?应该怎样去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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