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先哲于羹墙”
[说明]所谓先哲,就是往古的圣贤;见的意思,就是心里仰慕身体实行,就如见到本人啊;“羹墙”二字,不要拘泥文字,应当参照前面“倚衡”一例来看。圣贤的道理,随处发现流行,活泼泼地;倘若执著表面,稍有“意必固我”(孔子语,就是主观意断,固执己见),就像叶公只知画龙,而不知有真龙了。我昔年遇见一人,手中拿着《中庸》,因此与他谈论《中庸》大义,并且告诉他说:“《中庸》本来没有形相,若是指定三十三章以为是真《中庸》,那么孔子颜回的道法,还没有梦见呢。”那人大怒说:“先生是禅学,不是我儒道。”遂后将《中庸》反手扔在桌上。我说:“你真是小人了!”那人问何故,我说:“仲尼(孔子)不是常说‘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吗?如今你反中庸在桌子上了!”那人说:“小人反中庸,哪里是反手扔中庸呢?”我笑道:“那么我所谓的中庸无相,就是如此啊。”那人默然无语有省悟了。有一天有人拿“尽信书,不如无书”(孟子语)的话来说事,我说:“这话却不敢就认为孟夫子说得对。”这位朋友不高兴我的话,我微笑,他沉思良久,才恍然说:“先生可算是善读《孟子》的了,我几乎被先生卖了!”尧舜禹汤文武周孔颜都过去了,但他们遗留的文字还在啊。闲来曾经神游千古,网罗百家的文章阅读,反复沉思,参考先儒的议论。若是他们的言论与我相合,就自得其乐地吟咏,悠然神往;或者其中一二想合却合不来的,就写下来,对照至圣先师,使他们的学说存留在天地间。所以三十年来,曾有《质孔说》一篇,作为自娱自乐。不敢说如先哲一样的见解啊,只是期望发扬圣人学问,不辜负先哲的训诫而已。现摘录几条,分享给同样志趣的人。下附《质孔说》七条
孔氏三代出妻
太过分了!无知小儒不懂文字的深义,诬谤圣门啊。孔夫子的“刑于之化”(成语,意思是教化),未必就比周文王逊色。纵然配偶的贤德,不如后妃,怎么就会遭到斥逐?一代已经过分,何况三代呢?而且夫妇的伦理,是礼教看重的。倘若那过失很小却要逐出,家法未免太苛刻;倘若那过失太大而逐出,孔氏多么不幸!何况孔夫子是万世师表,夫人却因为失德而被逐出,已经足以损害他的家声了;再加上夫人的媳妇也被逐出,媳妇的媳妇又被逐出,成什么体面?有一天我将《檀弓》(《礼记》中的一篇)正文细细品味,读到“不为伋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不是孔伋的妻子,也就不是孔白的母亲),不觉恍然有省悟,想到“既然不是正妻,想必一定是侧室(小老婆)”,那么所谓“出母”的意思,并不是逐出的母亲,而是自出的母亲,犹如说生母啊。“不丧出母”的意思,就是不为生母守丧三年啊。因为子思(孔伋)也是庶出(不是正妻生的),伯鱼(孔子的儿子,孔伋的父亲)曾教他为生母守丧三年,子思不便说他父亲要求的礼仪太过分,所以说:“昔者吾先君子无所失道,道隆则从而隆。”(昔日我先父没有失掉道义,道义兴隆就顺从兴隆)从此以后,孔氏家法,凡是庶出的母亲,都不用守三年的丧,永远成为定例。所以说:“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孔氏不守生母的丧,是从子思开始的)真的是明白晓畅。檀弓(战国时期人)用“出”字代替“生”字,可以说是秀雅不同寻常了。后来的儒生自己不懂字义,却怎么使万世敬仰的夫人,胡乱背上恶名呢?那么现今的上流文人家,若是孔夫人没有被斥逐,而妄传斥逐,实在是世世代代的恨事;仁人君子,还应当代她们伸张那怨恨;何况因为大圣人的夫人,却可以使她们婆媳三代,都抱着千秋的遗恨吗?所以应该改正世俗的误解,遍告未来人,清醒以前的迷误。(《檀弓》原文:子上之母死而不丧。门人问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丧出母乎?”曰:“然。
”“子之不使白也丧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无所失道,道隆则从而隆,道污则从而污。伋则安能?为伋也妻者,是为白也母。不为伋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故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也。)[按]古人逐出妻子,多是因为小事,不是都因为失德。如曾子因为梨蒸不熟逐出妻子,见《孔子家语》。孟子见妻子怠慢,就要逐出,就去告诉母亲,母亲责备孟子失礼,孟子自责,就止住了。见《孟子外书》。看这些可以知道,这文字是后儒的方便说法,是为孔氏三代夫人昭雪不白之冤,那用意很美,用心良苦。只是各位读者,千万不要曲解字意,误认为孔氏三代就开启纳妾丑风,这是不能不辨正的啊。
忠恕之外无一贯
“吾道一贯”(我的道用一个思想贯穿),是孔夫子一生的本领,也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历代圣人一直相传的本领。颜夫子是从“博文约礼”(博学有礼)后领悟到的,所以很有感叹。此外得到孔子传承的,不过是曾子、子贡罢了。孔夫子对于一贯的道理,头头是道,所以在河岸上,会说“逝者如斯”(逝去的就像这河水)。他的教法及门类就是“无行不与”(意思是没有隐瞒),正是“出户不由道,饮食不知味”(意思是用心用到出门走错路,吃饭忘了味道)的意思,作为现前的指点而已。学生不能明白,所以“何谓”(什么意思)的问话。曾子也用现前指点法,教导别人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孔夫子的道,就是忠恕了)譬如有人,问什么是海?回答的人就取海中一勺水给他看说:“这就是海水”。如果说一勺水外没有海,就是痴人说梦了。现今的学者,动不动就说“忠恕之外无一贯”(忠恕以外没有一贯了),与这个譬喻有什么不同呢?(附《论语》原文: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雍也可使南面
“南面”二字,注释中说是“人君听治之位”(君王治理国家百姓的位置),意思是因为仲弓(孔子的弟子)宽宏持重,有君王的气度,所以这样赞许他,看来似乎不妥。因为君王的意思,是天子诸侯的称号;仲弓虽然贤良,还是处在弟子的行列;那么一向尊重君王的孔夫子,却把他弟子赞许到天子诸侯的地位。试问,那周天子、鲁定公又摆在哪里呢?因此古来设置官员分配职务,只要有一个任命的荣耀,没有不是南面(坐北朝南)治理百姓的。可以南面的,犹如可以治理,可以是宰相之类的啊。(附《论语》原文:子曰:“雍也可使南面。”)
执鞭之士
“士”与“事”,古字是通用的。周朝的书《康诰》篇里“见士于周”,就是“见事于周”啊。这样看来,那“执鞭之士”的意思,犹如说“执鞭之事”啊。若是当作士君子的“士”,则“士而怀居,不足为士”(士如果恋家,就不配称为士),孔夫子已经有明确的训示。怀居不可以,何况执鞭呢?(附《论语》原文: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物有本末节
注释说这节是总结上文,所以认为“物有本末”,是总结第一节,而认为“事有终始”,是总结第二节,这是向来固定的解释啊。然而细看整篇的文势,这节应当是开启下面两节而已。所谓物的意思,就是“身心意知家国天下”啊;所谓事的意思,就是“格致诚正修齐治平”啊。“物”字与“事”字,如此配合,不但确切不虚浮,而且功力也对等。因为国与天下并列说,那“国”是本,而“天下”是末;因为家与国并列说,那“家”是本,而“国”又是末。推论到身心意知,也是如此。这“本末”二字,有节节灵活的妙处啊。从治与平相对看,那“治”是始,而“平”是终;从齐与治相对看,那“齐”是始,而“治”又是终。推论到格致诚正,也是如此。这“终始”二字,有节节灵活的妙处啊。本末终始,既然节节是灵活的,那“先后”二字,也就节节是灵活的,并且“近道”二字,也同样节节是灵活的了。其实这节还是大略一说,引起八条目的意义,所以紧接着就是“古之欲明明德”两节,完全解释了“知所先后”二句话。若是用“物有本末”总结第一节,“事有终始”总结第二节,配合就多有牵强。因为“知止”一节,本来是从“止至善”这一句引申出来的,对应上节不过分。而“物有本末”两句,明明是势均力敌的文字啊。何况天下哪里有心不妄动,可以称为事;所处而安,可以称为做事的呢?“事”字已经欠妥,那“先后”也欠妥,并且“近道”也欠妥了。这虽然不影响大旨,但是有人稍愿解释圣人经典的,何妨暂且存留这个说法呢?(附《大学》原文: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补格物致知章
朱子(朱熹,宋朝人)读古本《大学》,说“听讼”章后,丢失“格致”一章,因此假托程子的意思,就自己补作一章,列在贤传里面。当时人们议论纷纷,以为后儒虽然贤能,但没有自己补经书的道理。孔子作《春秋》,如“夏五郭公”(成语,比喻残缺)之类,增补几字有什么难,可以完善文章,但终究留下空缺疑问,就是慎重啊。何况朱子补的都是后来人的时文语调,不像圣贤经传的体例啊,然而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啊。据我鄙陋的意思揣测,这一章原本没有丢失。所谓注释“格致”的文字,就是“听讼”章啊。因为天下的道理,本来没有穷尽,进入一个境界,却又有一个境界。就拿审案来说,人们只知道判决合理,就是极至的准则,哪里知道“听讼”(审案)之外,还有“无讼”(没有案子)一著,更是超出其上呢?那么人们“格物致知”(通过事物认识规律),知道天下的道理,件件都有最高一著,对于“修齐治平”,就不难了。所以借“听讼”一端,作为触类旁通的引子,最初不是用来解释“本末”啊。因为这一章本来注重“知”字,不注重“本”字。朱子注重看偶然用来的“本”字,却忘了这章专门注重的“知”字,所以就以为是解释“本末”啊。并且曾子解释的,不过是“三纲领”、“八条目耳”,“本末”既不是纲领,又不是条目,何必特意解释?如果“本末”既然解释了,“终始”又为什么不解释呢?现今仔细体会各传的文字,也自然很分明了。只因为“诚意”是第一章,所以说“所谓诚其意者”,特用专门解释的话。那么以下四章,都是用蝉联的笔法了。倘若专门解释“诚意”之前,又加一章“所谓致知在格物”,那文法就乱了。经传都在,读书人为什么不平心静气看一遍?至于第二节“此谓知本”,以及“此谓知之至也”两句,反复咏叹,令人恍然有觉悟的意思,也不是可有可无的文字。(附朱熹原文:右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闲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始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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