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家庭.菩提眷属
近日有网友给我留言说,因遭受感情波折而情绪低落,希望寻求解决的方法,为此,我特别写了《佛教的爱情观》一文以作响应──世间上男女情感的问题,及由之而起的种种烦恼,可以说是数之不清,说之不尽,我们要如何面对?唯有以佛法平等、慈悲、柔软、清净等原则去处理,如此自然就能得到真确的解答。
《诗经》三百篇第一首《周南.关睢》曰:「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诗中描述一位年青人,听到水边有一对水鸟(雎鸠)在一递一声的鸣叫,于是引起了无限的情思,想到自己所恋念的一位在河边采荇菜的姑娘。但他并没有因愁苦而失望,而是想象总有一天把这位「窈窕」──品德贞娴幽静的「淑女」迎娶过来,共同过着美好幸福的生活。
这种朴实真挚的情感,编织成千百年来优美动人的爱情故事。可见两情相悦是有情繁衍的基础,海枯石烂是人类爱情的美好追求。但如何能发乎情止乎礼,其中所依据的是人心的善良本性与质量,由此而建立人生伦理的道德准则。
中国儒、释、道三家均以探讨人的价值为最高理想,而情感与欲望都属人之所有。儒家孔、孟讲五伦: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夫妇」一伦便是以爱情为核心。夫妇之道,依世间法来说,是天经地义之事。对此,佛教到底抱持何种态度,如何是佛教的爱情观?
欲爱与法爱.小爱与大爱
在原始佛教经论中出现的「爱」,主要是指贪求、渴欲、性爱等有染污之爱,可说是种种烦恼所以产生的根源。大乘经论中有所谓的无染爱、善爱或慈爱等,包括对亲人、师长之敬爱,以及关怀人类社会一切事物之广大胸襟。而《大智度论》卷七十二也说及欲爱、法爱的区分:
欲爱──指对妻子等的爱念所起贪欲。(此为「小爱」)
法爱──慈爱一切众生所表现的慈悲心。(此为「大爱」)
大乘经论中强调慈爱一切众生为菩萨行。此种无染污的爱的本质,实与大乘菩萨道所特别强调的「慈悲心」或「四无量心」:慈、悲、喜、舍相等同。梵语「悲」(karuna)──原意为「呻吟」,后则由自己的病痛而引申为对他人的病痛与苦恼,有共感而生怜悯不忍之情。梵语「慈」(maitreya)──从「友」(mitra)而来,意指最深的友情。「慈」与「悲」两者都是对他人无条件的关怀与爱謢。
由此可见,佛教将爱情,转化为更具价值的一种宗教情感。然而正如《六祖坛经》所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站在世间的立场,佛教与儒家一样,以人为本,非常注重人伦的关系,所谓「佛由人成」、「人成即佛成」,佛教积极且正面地肯定人间与人生的价值。
情关难过.欲界难出
佛陀告诉我们:「爱不重,不生娑婆。」又称我们人类是「有情众生」,可知人是有情感、有情爱的生命,也就是说,「爱」,是生命的根源。
然而,这世间的「爱」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具体地说,爱是有漏身心的渴望与欲求。爱如绳子,会束缚我们,使我们的身心不得自由;爱似枷锁,会困锁我们,使我们片刻不得安宁;爱更像苦海,所以说「爱河千尺浪,苦海万重波」,它可以使我们在苦海里灭顶倾覆。
正如《维摩经》所说:「从痴有爱,是我病生。」一般学佛之人,虽有出离生死的愿望,却被许多与生俱来的爱欲与渴求所束缚;因此佛说八万四千法门,无非是希望六道中的愚痴众生能看破红尘,透脱情网,返途归真。因此,学佛即是遵循如来教法,发愿自己与其他一切众生皆能脱离六道轮回之苦,求得永恒清净的解脱与安乐。这当中,最基本的就是要远离男女情欲的烦恼。
居家学佛.和谐家庭
纵观全部佛法,虽力说男女之爱为欲界生死之根,但并非一概教人不婚不嫁。爱情、婚姻一事,多由前生的习气和业因所决定,能有缘结为夫妻,大部份都是既定的业报。爱情婚姻固能障道,所以出家修行确是最好,若是业力所定,随顺因缘而结婚成家,亦可效法维摩居士,虽有妻子而不着五欲;如果夫妻二人能和谐共处,以佛法互相鼓励、增益,如此则不失为幸福家庭。释迦牟尼佛以一生补处菩萨示现成佛,是在成家之后再出家寻求解脱生死之道的,其中有着深刻的寓义──当时的悉达多太子,看见熟睡中的妃子耶输陀罗,丑态毕露而感悟世间美貌的虚幻与情爱的不实,因而更加强了出离之心。
经教中多处谈及恋爱与婚姻的问题,除了力说爱欲、家庭的过患,引导具缘者出家修行外,同时亦对宜居家学佛者说夫妻和谐之道,如《长阿含经》中《善生经》说夫妻双方应互相「爱敬」,为人丈夫者必须以五事敬妻:
一者「相待以礼」,对妻子予以适度的尊重;
二者「威严不媟」,言行举止合宜得体,不失威严;
三者「衣食随时」,家庭内的衣食所需等一切开销,皆能不令匮乏;
四者「庄严以时」,随时注重自己的衣冠形象和威仪;
五者「委付家内」,男主外,女主内,一切家中事务均尊重妻子的决定,并取得双方的共识。
同样的,为人妻者,亦应以五事恭敬丈夫:一者先起,二者后坐,三者和言,四者敬顺,五者先意承旨。如此则能令丈夫安隐、无有忧挂。
总之,男女之间,无论是夫妻或是交往中的朋友,若能本着佛法平等、慈悲、柔软、清净等原则,互相尊重、恭敬、诚信、不欺骗,以礼相待,那么彼此的相处必能平和、安乐。
佛教的爱情观(下)
──和谐家庭.菩提眷属
《玉耶女经》中载佛陀教诫少妇玉耶女如何尽妇道:
佛告玉耶:「作妇之法,当有五等。何谓为五?一如母妇,二如臣妇,三如妹妇,四者婢妇,五者夫妇。何谓母妇?爱夫如子故,名母妇。何谓臣妇?事夫如君故,名臣妇。何谓妹妇?事夫如兄故,名妹妇。何谓婢妇?事夫如妾故,名婢妇。何谓夫妇?背亲向疏永离所生,恩爱亲昵同心异形,尊奉敬慎无憍慢情,善事内外家殷丰盈,待接宾客称扬善名,最为夫妇之道。」
对于「同心异形」、矢志不渝的爱情,经中持同情赞赏的态度。
佛陀还以结婚恋爱为度化众生的一种方便。如《须摩提女经》载,佛弟子王舍城美女须摩提,遇信奉外道的满财长者子求婚,不知是否应该下嫁,于是前往请教佛陀,佛陀谓须摩提女若嫁与满财家,当「大度人民不可称计」。须摩提女依佛教导出嫁,后来果然感化大家及满财城多人皈信三宝,得到佛陀的称赞。
大乘经中还多处说挚爱行菩萨道者及菩萨随顺众生爱欲以结缘度化的功德。如《华严经》卷七五说,妙德女因挚爱修菩萨行者威德主太子(释尊前身),求为其妻,而生大功德,「虽以爱染心,供养彼佛子,二百五十劫,不堕三恶趣」。《大宝积经.大乘方便会》载,众尊王菩萨「以地大心执女人手共一床坐」,劝一位爱他的姑娘发菩提心,受到佛的赞叹,谓「成就如是悲心,虽受五欲,不犯众罪」。树提梵志对一女子起悲心,答应她的求爱,为作丈夫十二年后出家,因此「得以超越十百千劫生死众苦」。
又《惟日杂难经》中说「有妇不得道」,又说菩萨娶妇有四因缘:一者「宿命同福」,谓前世已结就夫妇之缘;二者「毕罪」,谓以结婚形式偿还宿债;三者「应当共生男女」,谓有共同生儿育女的业缘;四者「黠人娶妇疾得道」,意谓有智者结婚,反而能成助道之缘,如释尊之娶妇,就有助于道。
学佛青年对爱情、婚姻应有的态度
因此,学佛的青年对待爱情、婚姻问题的基本态度及原则应该是:一、若宿根深厚,欲念淡薄,既无情爱的因缘,且道心坚固,具备出家的各种条件,当然出家修道最为适合。二、如果爱欲较重,又有恋爱结婚之缘,遇到结婚的对象,双方情投意合,这种情况就应该恋爱结婚,居家学佛。若对方不信仰佛教,应以方便耐心引导,渐渐使其接受佛法,双双修学,建设佛化家庭;常怀慈悲、平等心,常为对方着想,尊重、关心对方,可使恋爱更加亲密,夫妻关系更为和谐。但是虽然夫妻恩爱,也应观情爱过患与爱别离之苦,发出离心,居尘不染。在恋爱、家庭生活中,只要善于运用佛法,可以使爱情、家庭生活过得美满幸福。
至于出家佛子,对待异性的诱惑,唯有靠勤修戒定慧三学。严持戒律,摄护根门,谨慎与异性的接触,不受欲尘的诱惑,则内心自少扰动;坚持素食,甚至过午不食,欲望自然减少:坚持坐禅修定,或课诵经行,则浮躁之气自然转化为智慧。只要在禅修中得到身心轻安,享受到禅悦与法乐,则粗劣之情欲,自易伏断。
结语──美好因缘.菩提眷属
修行本来就是为求了生脱死,不入轮回,但谁能保证今生修行必定能成就呢?如果效法佛菩萨行菩萨道,也必须要有愿,重返世间,自利利他。以居士身修行,随顺因缘,婚姻问题在所难免,如果出家修行,自然没有婚姻的障碍与苦恼。居士在家,最好的情况是夫妻共修,共组佛化家庭,成为菩提眷属,了今生之缘,又能共行菩萨道。
所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来共枕眠」;人海茫茫中,从相识到相爱,从相爱到结合为夫妻,在同一个屋檐下过着朝朝暮暮的生活,这是多生多世的缘份。
在《增支部》中,佛陀说:「若夫妇两人,互相信任,宽容和自制,如法生活,互相爱语,他们的幸福会增加,安乐会生起。如果夫妻严守清净戒,怨敌不乱意。如此实践的话,实为共住善男子,善女人。」
既然夫妻是在因缘具足下聚合,就应以同见、同行与同愿为基础,互相接纳,互相感恩与肯定。为美满的因缘,幸福的家庭铺路。佛法鼓励我们发挥「法味同尝」,以慈悲的精神去爱护与勉励身边的人。若能引导终身伴侣成为菩提道上的同修,这将是人间的美满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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