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以志诚为彼念佛持咒为本。所有仪式,亦不过表示法相而已。如有其人,固宜按仪式行。否则但竭诚念佛即已。
又凡生欲放,若夏日当宜速行。倘泥于等齐,按仪式作法,或至久经时刻,有碍生命。
居士放生,宜从省略。若真诚无伪僭之心,即按仪式行,亦非绝不可行。若妄效僧仪,则成我慢矣。
法固圆融,当善用心。在家居士可放蒙山,则此放生仪,固无所碍。然须绝无僭越之心,深存度生之念方可耳。
——《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卷三·复罗智声居士书一》“放生要旨六则”之五、六
命债消解
命已定, 运可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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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徒应读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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