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诚法师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福建莆田广化寺方丈
有的过失,我们一辈子也没有机会认识到。事实上,很多过失来源于不正确的知见。
有种普遍的观点认为:“对我好的人,我就对他好;对我不好的,我将以牙还牙。”那么他把人分成了两类,“对我好的”和“对我不好的”。遇到“对我好的”就幸福,遇到“对我不好的”就痛苦。这样就不可能远离痛苦,因为不能决定别人怎么对待自己。痛苦的根源在他的意识里面,或者说在他的错误观念里面。
幸福是深层次的快乐。一个人口渴了,喝到一杯水,他觉得快乐。一个人三天滴水未进,喝到一杯水,他会感到幸福。稍纵即逝的快乐,不叫幸福。为什么物质的发展使人的幸福感逐渐降低,因为这种快乐是表层的。科技让我们幸福了吗?空调驱走炎热,也带来空调病。交通工具让我们行动迅捷,也让我们瞬间失去生命。技术从来都存在不足,人们却常常忽视这一点。所以,人的能力不足可以谅解,道德的缺憾就让人惋惜。过分追求外在物质令环境恶化,向内省察,改正过失却是没有危害的。掌握改变命运的力量,才是幸福
。损害别人,可以得到幸福吗?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什么因得什么果。佛说:“纵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因果规律是说,事物之间存在普遍的联系,也如同“蝴蝶效应”,一个微小的误差可以导致巨大的后果,一个小过失可能引起一场大灾难。
社会上有许多公益组织,越来越多的人踊跃加入,他们从利益别人的行为中感受到了快乐。利益他人能突破自我意识的局限,拓展对生命意义的认知,这是忙于自利的人体验不到的幸福。
一个人的生命轨迹,看他追求什么。追求错误的,一生就南辕北辙;追求无常变化的,一生就曲折反复并且徒劳无功。拿历史的眼光看待自己,我们是不是应该停下来审视当下。《佛说佛名经》中说:“有两种健儿:一者自不作罪,二者作已能悔。”前者一般凡夫做不到,后者要有良心发现,人人可行。
能改过,生命才有向上的动力。虽然幸福是个相对的概念,只要常求己过,答案自在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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