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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三宝物的罪业

发布时间:2023-05-10 08:22:18作者:金刚经注音网

  盗用三宝物的罪业

  佛寺或精舍以及所有‘出家人’的财物,尽皆是十方众施主所共同布施供养的。拿出家人的钱财去做私人俗事,就是违犯不得忏悔的十方罪。此人死后,一定堕落无间地狱,惨遭无量剧苦。遭受千万亿年的惨苦之后,还要再堕落畜生道中去做牛,偿还所亏欠的业债。”

  从前,浙江杭州的西湖,是中国佛教的圣地,不但佛寺林立,而且在家信佛学佛的人也相当之多。特别是杭州各地,盛传著一位居士“护戒”的佳话。这段史实,可做为一切修行人的良范。

  据说:有一位在家学佛的居士,天性好静,专心修学佛法,他在西湖附近,自己盖了一所茅屋,就在其中静修,每天除了自行料理一餐午饭之外,其余的时间,都在精进修持佛法。

  有一天,快近中午的时候,他走进厨房煮饭,把各种蔬菜混在一起,想煮成一锅罗汉菜,以备数天的佐食。当一切都已准备停当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所准备的“盐”,已经不够用了。在此临急之际,他就匆匆忙忙跑去向邻家借了一汤匙的盐,以便应急。

  可是当他跑到邻家去借盐时,邻人刚好有事外出,家里没有人在。烧蔬菜没有盐又不行,怎么办呢?他心想:盐是本地出产的粗俗物,反正一汤匙盐,价值也不到一毫钱,拿人家一汤匙的盐回去应急,大概没有什么关系吧!于是他就私自走进邻家的厨房,随便拿了一撮盐。

  依照一般世俗来说,借一撮盐,是一件小事,所以这位居士根本就没有把借盐的这件事记在心里。因此,也就忘记把一撮盐送还给人家。

  借一撮盐虽然是件小事,但是“非予而取”,这在因果律上,已经构成严重的问题。因为佛说三毒之中,以贪为首。凡是一花一草,非予而取者,就是犯了偷盗之罪。

  居士借盐这件事,经过一年之后,他有一天在修法的定中,忽然看见面前有一大堆浓重的阴影,而且从此开始每天都是如此。他仔细观察,发现这个阴影,并非别物,而是像山一般的盐堆。他一再详细研判,终于省悟昔日向邻家借盐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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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非常惊骇的说:“拿人家一汤匙盐,一年未还,利息竟然生了这么多!如果亏欠人家一块钱,一年的利息,可能会生出千万块钱,业债果报真是‘一本万利’啊!”

  他急忙准备了很多钱,亲自到产盐区去购买数千包盐,盐价钱及运费,均一齐付清,嘱咐产盐的主人,把这如山的盐包,运到他昔日借盐的邻家之后园,说是偿还他的旧欠。

  “盐”债还清之后,浮现在他面前的盐山,即时消散无踪。从此以后,他的面前就不再浮现盐山了。此时,这位居士终于彻底了悟因果业报的严重,他经常把亲身体验的这件事告诉大家,使他们有所警惕,他说:

  一点也不会错。我向邻家拿一汤匙盐,忘记送还人家,想不到一年之后,一撮盐竟变成如山之大。如此一本万倍的严重利息,真使我心骇胆裂!好在‘盐’是本地出产粗俗又便宜之物,否则如果是金钱或珍贵之物,那后果就难以设想了!”

  居士又再郑重的劝告大家说:“拿俗家一撮盐,尚且有如此严重的因果,假如有人盗取三宝物(佛寺或精舍以及出家人的财物),那罪业就更加严重了。“地藏菩萨说:‘若有众生,侵损常住(佛寺或僧众常住的地方)……偷窃常住财物谷米,饮食衣服,乃至一物不与取者,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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