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课僧的意义
「僧依戒住,僧住则法住」。「僧」是梵语「僧伽」的简称,意译为「和合众」, 即指信奉佛陀教义,修行佛陀教法的出家人;亦指奉行「六和敬」,「和合共住」的僧团。
在佛教尚未兴起以前,「僧伽」一词早在古印度的社会中普遍使用。当时由于工商业的蓬勃发展,富人们于是依职业性质组织许多不同的团体,如同现代的「同业工会」,这样的团体,即名为「僧伽」;乃至当时所有的政治体制,也都称为「僧伽」。这些在社会上通用的名称,后来被宗教团体吸收、引用。及至佛陀证悟之后,不忘出家的本怀,随即展开弘法度众的工作,至鹿野苑度化憍陈如等五人出家修行,佛教僧团(僧伽)于焉成立。
由此可知,「僧」含有「群众」或「聚」的意思。如《中阿含·教化病经》载:「有若干姓异名族,剃除须发,著袈裟衣,至信舍家、无家,从佛学道,是名为众。」另《大智度论》卷三载:「僧伽,秦言众,多比丘一处和合是名僧伽。譬如大树丛聚,是名为林,一一树不名为林,除一一树亦无林;如是一一比丘不名为僧,除一一比丘亦无僧,诸比丘和合故僧名生。」因此,在佛教中以四位以上的出家人在一起办道,而且是有组织、有系统、有纪律的修行团体,则称为「僧伽」。
僧伽又名「僧侣」或「海众」等。《帝释所问经》说:「若人一念诚心皈依僧伽,彼人得大安稳。僧伽威德,无昼无夜,保护众生也。」僧的定义不论是指「僧人」或「僧团」,总之,「僧」是三宝之一,是在家佛弟子的指导者,是佛法住世的象征,是割爱辞亲,舍离世乐,信受佛陀教法,依教奉行而入圣证果的人。「僧」是续佛慧命,传扬佛法,具足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的圣弟子。唐太宗说:「出家乃大丈夫之事,非将相所能为。」《诸德福田经》亦列举出家僧众具有五种净德。出家能长养善法,灭除恶法;出家能舍权位,能耐饥苦,有十八种难行能行的功德。因此,《大宝积经》说:
「孔雀虽有色严身,不如鸿鹄能高飞;白衣虽有富贵力,不如出家功德深。」
「僧」有广义僧、狭义僧、胜义僧、现前僧等不同的定义。根据《大庄严法门经》说:「出家非外相出家,乃内心的发心。」因此,菩萨出家的真义在于:
1.发精进心断除烦恼,并非「剃发」即能代表出家。
2.为断三毒,勤修三学,并非披上染衣即能示现出家。
3.非自持戒行,乃令所有众生毁戒、受戒者皆住净戒中。
4.非独住阿兰若处独修,乃能于生死流转中令众生智慧解脱。
5.非自身守护律仪,乃能广起四无量心安住众生。
6.非自身修行圣法,乃令众生增益善根。
7.非自身得入涅槃,乃令众生亦得入涅槃。
8.非自身除烦恼,乃能护一切众生不起恼害心。
9.非自解身心束缚,乃令众生束缚解除。
10.非自解脱生死怖畏,乃能解除众生生死怖畏。
又出家也有四种不同:
1.身心俱出家:于诸欲境,心无眷恋的比丘。
2.身在家心出家:受用五欲,心不耽染的居士。
3.身出家心不出家:身著僧装,心犹恋俗的僧样。
4.身心俱不出家:受用五欲,深生耽染的俗人。
《八大人觉经》说:「常念三衣、瓦钵、法器,志愿出家,守道清白。」亦即开示在家信众,身虽未能出家,心要常常慕念出家僧众的清净生活,要能有一部分过出家僧众的持戒生活,以保持人格的清净。
初期原始佛教时代,所谓僧伽乃专指出家众而言,尚不包含在家信徒。从广义来说,「僧伽」,则是指佛教全体的教团。佛法的弘传,人人有责,但是在家信众毕竟有眷属亲人的牵绊,不易脱离亲眷束缚,所以佛陀把正法久住世间的责任托付给和乐清净的僧团。僧团毕竟是修身养性,陶铸圣贤的大冶洪炉,是住持正法,度化众生的集体力量。僧团的重要,由此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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